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来源:龙泉农业农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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为进一步激发我市低收入农户创业就业热情,拓宽增收渠道和门路,近日,《龙泉市低收入农户“菜单式”帮扶项目实施细则》正式出台,实施细则从种植业、养殖业、就业创业、公益性岗位等方面进行滴灌式帮扶,着力增强低收入农户发展增收的内生动能,带动低收入农户增收致富。
那么,低收入农户“菜单式”帮扶项目具体*策、补助标准、申报途径究竟怎样呢?小编为您解答。
一、哪些人可以申报?
在浙农帮扶建档立卡且具有一定劳动能力的低收入农户,具体包括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对象、最低生活保障边缘对象、特困供养人员。
二、哪些产业可以申报?补助标准是多少?
(一)种植业
①茶叶:茶叶连片新发展或提升管理1亩起,按连片新发展元/亩,连片提升管理元/亩予以补助;
②蔬菜:四季豆、茄子、辣椒、番茄、秋葵连片种植1亩起,按1元/亩予以补助;
③食用菌:香菇、木耳新发展袋起,香菇按1.2元/袋、木耳按0.6元/袋予以补助;
④水干果:柑桔、猕猴桃连片新发展或提升管理1亩起,按连片新发展元/亩,连片提升管理元/亩予以补助,其他水干果按连片新发展元/亩,连片提升管理元/亩予以补助;
⑤中药材:温郁金、元胡连片新发展1亩起,按元/亩予以补助,三叶青、铁皮石斛、七叶一枝花、*精、浙贝母、白芨连片新发展1亩起,按元/亩予以补助。
(二)养殖业
①养殖中蜂:按元/桶(箱)予以补助;
②养殖羊:按元/只予以补助;
③养殖牛:按1元/头予以补助;
④养殖兔:5只以上的,按80元/只予以补助;
⑤养殖鸡、鸭、鹅等家禽:10只以上的,按30元/只予以补助。
(三)新三宝
①农家乐:新发展并正常经营(在申报补助当年取得行业证照的),按元/家予以补助;
②电子商务:新发展并正常经营(在申报补助当年取得行业证照的),按元/家予以补助;
③来料加工:按加工费的20%进行补助。
(四)就业及劳务
创业经营:新发展并正常经营(在申报补助当年取得行业证照的)的家庭加工、手工作坊、小经营商店等,按元/家予以补助;
就业务工:按照其务工工资收入的10%进行补助。
(五)公益性岗位。本次新增对公益性岗位扶持,具体由乡镇(街道)开发。
三、怎么申报?项目实施需要什么资料?
(一)即日起至5月6日,有意向实施项目的农户可向所在乡镇(街道)、村进行申报,填报低收入农户“菜单式”帮扶项目申报表即可。
(二)种植业、养殖业需要提供证明项目实施的照片;农家乐、电子商务、家庭加工、手工作坊、小经营商店需要提供行业证照;来料加工、就业务工需要提供工资收入凭证。
注
意
1.未申报项目计划的,后续不列为补助对象;
2.种植业、养殖业、新三宝、就业及劳务补助额度每年每户总计不超过元;
3.公益性岗位补助与种植业、养殖业、新三宝、就业及劳务补助不可组合享受;
4.低收入农户“菜单式”帮扶项目与《关于推进特色精品农业高品质发展的实施细则》中所列补助项目不重复享受;
5.项目申报并实施后,要抓紧实施并向乡镇(街道)、村申请验收,12月中旬未完成项目验收的,项目计划予以取消。
如果您是正在从事生产或劳务的低收入农户,请积极向乡镇(街道)、村了解情况,及时申报;如果您身边有低收入农户,请及时告知。精准帮扶永远在路上,让我们撸起袖子加油干吧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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